1 ) 人气歌手的悲恋物语
在长达160多分钟的影片中,我一点都不感到冗长,这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吉米忧郁的色士风依然在耳边回响。我有些怀疑吉米在JAZZ乐坛是否真的有这个人,在那张录音室的排行榜上我分明看到吉米的曲子是No.1的,而伟大的Charlie Parker和伟大的Ella Fitzgerald只能屈居其后。按照评论轨的某些叙说,在这部影片之前至少已经有过1次的拍摄了,也许是2次。
马丁.思科塞斯和罗伯特.德尼罗的配合真是珠联璧合,还有明奈丽的演技也是可圈可点。将三十年代大乐队时代为背景,把一个色士风手和一个绝世名伶的爱恨交缠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些爵士、蓝调和百老汇的舞台剧已经那么深刻的隐入了米国人的骨髓中去了,不然决不可能在这种题材的爱情片中将音乐味体现得那么浓郁。
按照日本的称呼,这是一部人气歌手的悲恋物语。大战结束时她坐在哪里,六年后功成名就的她重回纽约,他坐在当年她的位置,看着她,鼓着掌!
2 ) 马丁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对伟大歌舞片时代的致敬
1977年《纽约,纽约》的上映并不算成功,甚至可以说是马丁导演事业中的一次“滑铁卢”。原本预算700万美金,最终超支200万美金,而且做出的还是四个小时的版本。马丁把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对伟大歌舞片时代的致敬,都融入这部电影。在拍摄过程中,临场发挥不断,也使得当时并没有那么好的商业成功。
但是如今看来,这部电影融入了歌舞与类型片的优点。德尼罗用他个性的即兴演出,塑造出一个敢爱敢恨,自信莽撞的乐手形象,也只有这样的性格才能把稳重内敛的女主追到手。伴随着热情的音乐,二人的关系也逐渐升温,一起在一个乐团中在全美国漂流巡演。这段像极了贾樟柯的《站台》,热情的年轻人把音乐带到各个地方,用音乐的火把点亮了地图上一个又一个星星。
就在乐团名气不断上升的过程中,二人对于孩子的降生却出现截然不同的想法。德尼罗认为自己爱丽莎,就一定也要接受这个孩子。他的爱看似是牺牲自己的,但也却是自私的,想要通过用自己的爱包围对方,而把对方困住。于是,当孩子将要出生的时候,矛盾完全爆发了。
德尼罗的风格是张扬多变的爵士乐,他无法为了别人去而不顾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丽莎的风格是温柔又坚定的吟唱,她看似柔弱却有充足的力量与主见。两种音乐类型可以互补,但无法完全融合,注定分开。
可是长途跋涉见面之后的表白,那雪夜里的急促求婚,那一次次默契的配合,让我们无不为这段感情感到遗憾。导演很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安排了一场精彩的“戏中戏”:HAPPY ENDING!丽莎的完美歌声加上巧妙的场景设计,让我们单纯地沉浸在视听的欢愉中。最后通过一首二人共同创作的《纽约,纽约》作为结尾,让我们在感动中选择原谅那个抛弃妻儿的坏小子。
3 ) 一点碎碎念
《纽约,纽约》当年为什么会扑啊? lalaland都能国内外爆火一阵难道真的是时代因素?
不过《纽约,纽约》里的五年后转场比lalaland的惊艳多了,包括转场后设计的那一大段戏中戏的歌舞电影。呜呜呜呜最后镜头转向荧幕外看到影院座位上的德尼罗后真的好好哭(虽然他在里面饰演的男主真的很混球)
以个人观感而言觉得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冗长,真正精彩的地方开始于他俩车里大吵一架后,不过前期铺垫当然也必不可少。就算这点勉强算是不足之处我也万万没想到它评分居然会比lalaland低,说真的,凭什么???明明男女主之间的矛盾处理得自然多了,无论是相恋还是分手都能至少让人理解,男主是个混蛋,但是也是个看完你写的诗感受到爱后就立马拉你去结婚的混蛋,和这样的人产生一段crush是非常容易的,但同样维系它也非常难,激情是奢侈品,不是日常消耗品,没办法用来过日子。更何况男主又是个自我中心的混球,这些加起来差不多就能挤爆一场年轻的婚姻了。
所以我看到后面真的觉得爽,这才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局,但是看到来看法兰欣演出的吉米后,还是觉得有点点心痛和遗憾,艹,唉。
4 ) 嘻嘻哈哈,全场在落泪
看之前以被人教育,这是一部好电影,一部马丁有如此难得情怀的电影。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一部故事也不惨,男女主人工命运也不算惨,更谈不上什么深刻悲凉的电影,能让全场观众 哭至此,2小时48分钟的电影,从1小时开始,就有人起哭了,最要命的是,这个时候,什么不好的事情还没有发生,男女主人公都是最幸福的时候,德尼罗荒唐地行径正逗地大家嘎嘎直笑,怎么就同时都哭了呢,然后总有抽泣声不时在黑洞洞的影院的某个角落响起,于之伴随的又是不停的哄堂大笑,然后是长大30分钟的华丽的歌舞升平的,典型的美国歌舞片的场面,女主人公一直在快乐的歌唱,然后还是有人在哭,抽泣的声音。
我是真的不明白阿,因为我也在哭,可是我还是不明白。
想不明白。
5 ) 烂片
一分是给爵士乐的。除了爵士乐,毫无可取之处。剧情进展莫名其妙都算了,男主的设定简直让人恶心。下流、无底线、物化女人、谎言满篇、拿低级当有趣。从他出场就一直讨人厌,还以为接下来会有什么独特之处,越看越厌恶,女主居然就爱上了!how?why?天晓得从里面看出“伟大爱情”的眼睛们是什么结构。浪费时间啊,啥破电影,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这个影评还要求字数?
6 ) 纽约纽约的随笔
《纽约,纽约》从意义上来讲是一部绝对的大片,制作投入900万美元,巨大的搭建布景,宏伟的全盛好莱坞式的歌舞场面。这种对大场面的控制力是斯科塞斯的专擅,但却无法将这部电影单纯的看作一部致敬式的歌舞巨片,虽然在其中渗透了浓郁的怀旧气息,但骨子里融进的还是斯科塞斯式的对情感的思考和对以往40年代电影题材的不同处理方式。
整部电影全部在摄影棚内拍摄,《西区故事》的美指鲍里斯•里文设计了全套布景,忠实再现了旧好莱坞公式化的纽约场景,整洁宽大的马路,亮丽宏伟的厅堂,一派全盛时代的浮华气息。在影棚拍摄,可以对光影有比较刻意的控制,通过布景与灯光的变幻得到一些奇幻的视觉效果。斯科塞斯借鉴了以往歌舞片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如全景式的拍摄舞会场面,铁桥下处在列车影中的男女共舞,尤其体现了对文森特•明尼里的致敬,节奏明快、色彩华丽,最后部分“Happy Ending”的二十分钟歌舞,场景频繁变换,舞蹈和歌曲样式多种多样,是 对《花都舞影》的高潮戏的最好再现。避免使用主镜头,而使用连续的短镜头,以中近景变换角度连接同一场景的表现,更是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增添了镜头的节奏感和表现力。色彩的运用同样尽量还原特艺彩色技术的感觉,色调鲜明艳丽,积极运用大色块的强对比,尤其是歌舞场景中,布置五彩斑斓极尽绚烂。而如酒馆会谈一景中的血红色主场景与德尼罗所处的苍白色场景的对比,令人想到《穷街陋巷》中的设置。以整体风格来论,是对四五十年代米高梅经典歌舞巨片的完美复制,是斯科塞斯作为电影人向黄金时代的致敬和对孩提时代记忆的复刻。
但这部电影并不是仅仅这么简单,必须看到这是一部有别于传统歌舞片的电影。
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情节的布置上,音乐和舞蹈并不是整部电影的主题,相反只是对人物性格的一种烘托。吉米的叛逆和不羁与现代爵士乐和黑人灵歌十分契合,而弗朗辛的传统式的观念与成功是拉斯韦加斯式的吟唱的良好体现。整部电影探讨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是爱情中的一些真实感觉,幸福的概念无法持久,爱情不能遮盖一切。在一种传统式的美妙的邂逅开局后,斯科塞斯的态度开始走向自己的轨迹,利用婚姻与事业的种种冲突使主题偏离才子佳人、善始善终、小有波澜终成眷属的一般思路,并且最终设计了一个巧妙的结局。既然谁都没有准备好,那么不需要勉强相见,用真实的感情引导了剧情与观众情绪的发展。这样的设计使绚丽的歌舞场面完全只能起到一个衬托的作用,热闹的浮华只是表象,实际男女双方各有各的追求。除了情节的布置,一些场景的布置,摄影手法也有斯科塞斯自己的创新,尤其是多角度运动摄影的采用,为他之后的一些电影拍摄铺下了基石。
整部电影的感觉很美妙,虽然略显冗长,但剧情高潮的设置比较合理,与歌舞场面的组合运用几乎没有冷场,作为捻熟的歌舞片观众,会有相当多的会心一笑之处。演员的表演比较即兴,德尼罗对情绪的控制十分出色,丽莎•明尼里传为斯科塞斯的情人,斯科塞斯拍摄此片大有向父女两人献意的味道,但她的表演确实可圈可点,虽然没有达到《舞厅》中的化境,与人物的性格还是配合得相当到位。片中的音乐无须赘言,风格多变,与主题相得益彰,明尼里亲自演唱的《New York, New York》已成经典。
这片给世界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标题
斯科塞斯宛如多南附体一般,创造了一部只关于韵律与节奏的实验影片,人物与故事都被卷入即兴爵士般无尽的狂躁演出中,不论是长达20分钟的开场派对,还是属于丽莎·明奈利的惊天长镜头,都是只是属于节拍与大小调的魔力绵延。
2个小时40分钟!!终于终于看完了<New York,New York>,呼....最后,也终于终于听到了等了一个晚上的那一首<New york,new york>,这种心情..真的..太难以明状了.熟悉的旋律和歌词..激动ing!说是Martin Scorsese导演,Robert De Niro主演,片子我没细致看,画面色彩很饱满,妆容和音乐都够浓重,歌舞稍嫌拖沓,不大气,最出彩的段落是两人争吵白热化,那种感情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分歧的过程..怕ing
也算是《愤怒的公牛》姐妹篇吧,相同故事的不同变奏,而且《爱乐之城》应该是在这里偷师改编的小清新版吧,只不过3年后“公牛”太过耀眼,遮盖了这部电影的些许光芒,不过从时代性上说,本部二战后女性地位发展,男权受到挑战的描绘也胜过了“公牛”。
毫无疑问是马丁最被低估的杰作。这部电影的所有元素都堪称完美,布景的搭设、爵士乐的演绎都极为考究。前半段,德尼罗用演技征服了丽莎·明奈利,但后半段丽莎用完美的歌技回应了德哥:你表演确实无可挑剔,但你却不会唱歌跳舞。
老马拍片一点都不实在,拍什么都像夜总会~丽莎·明奈利的跳舞动作都让我想起SNL某集克里斯汀·韦格的模仿秀
其实最后看着像致敬女主他爹的那段歌舞片还真不差,但是放在全片里看人物成长和剧情就变得蛮狗血,还不如说喜欢的genre不一样最终分手呢。德尼罗真的好帅,但是音乐人这个属性,好像是演技补不全的,尤其是对面的是个真歌手。桥段都好漂亮,可惜两位主角没那么来电。
看到三分之二了,才发觉女主角是Liza Minnelli,天生一副好嗓子啊!表演非常的舞台剧化,张力十足,只是不喜欢后面很长一段的Liza的电影部分,也不算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很多余,像在凑时间一样。悲喜交加的一部好电影啊...一定要去找原声带来听!!!!!
我要给爱乐之城改成三星了,果然在马丁斯科塞斯面前,只是雕虫小技。陷入德尼罗的演技不可自拔,简直快被他气死了。有一些很牛逼的镜头,比如最后一个镜子。没想到电影如此现实,细腻,沉痛。如何定义吉米呢,道德审判的话,他是渣男,但是又很真实。结尾妙极了
等你沉迷于罗伯特德尼罗的表演之后,你会发现所有其他演员都不值一提
马丁和伍迪对纽约的情感溢于言表,《纽约,纽约》定性为歌舞片,更多的原因是搭建的老式场景(致敬?),没有歌唱的剧情对白,确实有别于我们对《雨中曲》《红磨坊》等等新老歌舞电影的印象。马丁的缺失又唯美爱情观,在《纽约,纽约》和《纯真年代》甚有代表性,相爱和能否相依是两回事,《纽约,纽约》中,当丽莎在舞台剧中修改了自己和吉米的前尘往事,修改了《纽约,纽约》的歌词,就说明了即便牵挂,再续前缘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很疑惑,吉米的不羁的无赖形象,怎么会有女爱得人死心塌地?
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若让一个男人疯狂,给他一个技高一筹的妻子;欲让一个女人痛苦,给她一个冷落自己的丈夫。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Everything about this movie is just fantastic!
吉米和弗朗辛不可妥协、相互“藐视”的仕途断送了经典文本必然和解的信仰,但《纽约,纽约》可以不需要这样快乐的结局,嫉妒、争吵、斗殴,分手照样也有爱的闪光(再次反证了我对《婚姻故事》厌之入骨)。这样,影片本身对于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颠覆就传达出老马“改良主义”的野心,没有任何一个干净的解决,没有《一个明星的诞生(1954)》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结构与制衡,而最后一组放手离开的镜头又将浪漫的神话彻底逐出,但仍然感动。
马丁这部平庸之作,两半小时毫无节奏感,传记式的素材他真不拿手。马丁烂片还有纽约黑帮和无间风云
被感动了。斯科塞斯的舞台毫无疑问是在皇后区的靡靡之音中,老马丁的调度在镜头间、舞厅里来回摇摆的就像称赞大苹果的脉脉率真耳语。当然相对地片子不能称之为整体,不动声色地叙事时痞气飞扬,自然凭借德尼罗显露出街头趣味,唱跳歌舞则特别精彩坦率,尤其从明奈利录制唱片推轨长镜的爆强单曲SOLO,到成名那段戏中戏,简直是鲍勃·福斯显灵,恰似这部遗憾爱情故事是对大乐队时代的一次浪漫、怀念、又心碎的颂扬,结尾像是明奈利唱的遗憾,他们没有成为彼此的一部分,也更像辛纳屈唱的预言,他们都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部分,正如这部电影和《New York,New York》成为纽约的一部分。
萨克斯风手爱上夜总会小歌手,一见钟情决定合作路演但诸多不和只能大吵伤心莫名分手。多年后歌手成了大明星,乐手也有了自己的小酒馆,两人在功成名就后的派对相视一笑,眼神里有生活的苦涩--不是La La Land。哎,两个人并不来电,德尼罗的角色还异常暴躁烦破表。只能听Liza唱歌了
纽约,纽约,道尽马丁对这座永恒之城的无限爱意。歌舞并非述说类型,富丽怀旧的布景用色为从事音乐的主人公生成丝滑反类型舞台,璀璨表演和现实人生互为阐释的绝妙调度以元电影模糊幻梦与真实,演绎与往事虚实边界的手法将好莱坞与百老汇式的浪漫神话逆反到底,借Liza Minnelli的歌喉向星光灿烂的旧日传统致意。童话叙事里,完美结局专属明星,离别的恋人必须匹配倒流原点或重新开始的环形路线,但我们不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至此分为歧路,两处对称镜像从热恋企盼到沉默重逢恍如隔世。我不会称它为女性电影,导演用垂怜姿态让渡女性造梦的权利,但弧光在降格俯就与女神仰视的骤然转变间锐利失真。De Niro塑造极端男性形象,暴力边缘的躁动无时无刻不触犯周身方寸,伤害尺幅对亲密关系中的爱人尤甚,于是她转身离去,世界照常运转。
要是先看了这部 拉拉链大概只能给两星了 老马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德尼罗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Liza Minnelli太可爱了嗓音也非常牛逼就是对嘴型略面瘫 德尼罗也是帅得发癫 从未想过New York New York这首歌也可以是伤感的 新家第一部电影 是个好开头
竟然也是一部女性电影,这要是说达米恩·沙泽勒没借鉴(不是致敬)《纽约纽约》我是真不信……《Audition》一整首和女主的成名曲调度都一样……更不要说人物走向、结局……影片开头开头都有像《我是古巴》的地方。如果说《爱乐之城》致敬了很多音乐电影,那之于马丁和《纽约纽约》来说,那沙泽勒基本可以算搞了一把搬运吧。然后,演混蛋,大概没人能比得过德尼罗了,我是真的佩服他怎么演出这股劲的……最后,丽莎·明奈利真是把石头姐碾压的渣都不剩,《爱乐之城》的爱情则更具现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