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偷别人的生活和偷人一样,都是不对的
虽然在上映时间上,Mistress America比Lady Bird要早了3年,但看过这两部电影的人都不难发现二者的一脉相承——Lady Bird以Christine离开故乡到纽约上大学为结局,Mistress America则承接了这个尾声,以异乡姑娘Tracy成为纽约一所大学的新生为开端。
那么,远离家乡、在大城市独立生活的伯德小姐,实现了她的文艺梦想,过上了时尚杂志或文学小说里的精彩生活了吗?
Mistress America有一个非常精彩的片头,用蒙太奇的方式展示了Tracy在新生生活中的种种尴尬。咄咄逼人的室友,忘记自己的名字的新同学,兴致勃勃地想去迎新晚会social却遭到冷嘲热讽。学业进展也不顺利。努力写的作业只拿了平庸的成绩,于是越来越缺乏学习的动力。修读了喜爱的文学专业,课程却百般无聊,还得忍受无知的同学自以为是的发言。没有存在感,也没有成就感,大学生活就像一个喧闹的派对,Tracy身在其中,却倍感疏离。
转机从Tracy的一段若有若无的罗曼史开始。她与同样被文学社“退货”的男同学惺惺相惜,读彼此的小说,交换意见。这段近乎灵魂伴侣的暧昧点亮了Tracy黯淡的大学生活。她变得热情、积极,从未如此投入和享受校园时光。可惜好景不长,男同学移情别恋,她的生活、精神状态又再次跌入谷底。
从影片的前段,我们不难发现,Tracy上大学以后面对的第一个大困难就是如何在新城市建立自己的新生活,换言之,学会独立。“独立”并不仅仅指“自我照料”,学会洗衣服、换床套这么简单,而是指独自开展生活的能力,这包括能否在新的环境里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建立新的情感支持体系,能否找到自己的精神支柱,能否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意义。影片多次暗示Tracy是一个被家庭保护得很好的孩子,感情不和的父母苦苦支撑到她成年以后才离婚,在超市里分不清意粉的种类。而纽约就像一片汪洋,Tracy在水力奋力挣扎,如果她学会游泳,就能探索其中的五光十色;如果学不会游泳,便被寂寞和孤独所淹没。
于是Tracy开启了第三次“纽约新生活工程”——结识即将成为她“继姐”的Brook。Brook(Greta Gerwig饰演)的父亲即将与Tracy的母亲结婚,她年近30,在纽约过得风生水起。她的登场亮相相当具有象征的意味:从时报广场中央的TKTS售票亭上鲜艳夺目的红色楼梯款款而下,穿着白色大衣和黑西裤,脸上带着精致的妆容,热烈而亲切地呼喊着Tracy:“欢迎来到星光璀璨的百老汇!”自信的神情,张开的双臂,豪迈的步伐,她仿佛承包了整片时报广场,以女主人的姿态正在开门迎客。(她确实住在时报广场,非常浮夸的住址。)她以大姐大的姿态带着不谙世事的小妹Tracy经历了一个典型的纽约文艺夜:看live house、泡酒吧、直到午夜的派对。之后,Tracy是这么形容Brook的:
“跟她在一起,就像身处纽约市。她让你想要找到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逃避。”
在Brook身上,Tracy找到了生活的热情,她喜欢和Brook待在一起,喜欢通过她的眼睛去认识纽约。Brook热闹、戏剧性的生活刺激了Tracy的创作。她记下Brook的金句,用在小说当中,写出了从未有过的鲜活人物。她享受喷涌而出的灵感,主动卷入Brook的生活,鼓励后者一步一步地往脱线的方向走。Brook梦想在纽约开一家独一无二的餐厅,每个顾客可在其中感受家一般的温馨。即将开张之际遭遇现男友撤资,在Tracy的怂恿下她决定长途跋涉去康州,问多年未联系的土豪前男友要钱。Tracy盘算着,这场闹剧将会是绝好的创作素材。
遭遇文学社退稿以后,Tracy对自己的创作能力产生了怀疑。Brook的出现激发了她的写作欲望,使她一度重拾信心,误以为自己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然而实际上真正有创造力的是Brook,她用她的梦想、能量、雄心壮志织造了自己疯狂而迷人的纽约客生活。她不依附于任何人,无视旁人目光,有主见,有创意,不服输也不害怕失败,富有好奇心和冒险精神。她找到生活的动力并为之全力以赴,是个真正的浪漫主义者,独立而精彩。她对生活的热情,被Tracy盗用为写作素材,刻薄地冷嘲热讽。但这种热情,却正是支撑着Tracy在他乡精神抖擞地过日子的能量。Tracy觉得Brook觉察不到自己身上注定失败气质很可怜,而Brook则反讽Tracy需要依赖别人的生活才更可悲。
纵观Tracy三次“纽约新生活工程”的尝试,后两次她都明显地把生活的意义放在了他人的身上。有恋爱可谈,生活就是趣味盎然的;有新朋友带着玩,生活就是活力满满的。当她得偿所愿加入学校最著名的文学社时,依然闷闷不乐。她去请教灵媒,对方告诉她,你需要找到内心的归宿——向内,而非向外,找到生活的热情和能量。于是第一次地,她做了这段时间里唯一有创造力和生命力的事——退出了名气虽大但理念向左的旧文学社,创立自己的新文学社。她不再纠结于合群,也不寄望于依赖他人,她决定以自己的力量影响别人。她从索取,变成了给予。
电影最后,她与Brook和解,也学会了欣赏Brook身上最迷人的地方,不是看似闹剧一般的疯疯癫癫生活,而是永远不被生活打败的勇气和永远不被浇灭的热情和信念。他人是火柴,而她是篝火。浪漫主义者燃烧自己成为别人的精神偶像。
愿Tracy,愿我们,能收获,能给予;能自立,能自足,终得自由。
“美国情人”是什么鬼,那么酷的女主角当然是“美国女主人”啊!
2 ) 身份的焦虑
身份的焦虑
最近特别喜欢一句话:各自有各自的眼泪。在纪录片《浮生一日》里,来自地球各个角落的人上传了自己普通一天的片段。组合起来,平平淡淡,喜悦和悲伤都显得那么内敛。只是影片结尾,外面雷电交加,一位女孩儿坐在车里有点委屈的责备自己这一天太过平常。不过她又说,好像在意识到今天什么都没发生那一刻,就真的发生了一些什么。这个略显矫情的结尾让这部片段都十分真实,然整体非常玄幻的影片更显得不可触摸——我们就只是看到了a slice of others' life,你又怎会知道各自的眼泪究竟为什么而流呢?
在《美国情人》这部剧情电影里,角色的眼泪与我的生活有了更加真实的联系。起先最打动我的是一段有关“你有没有想过要跟我在一起”的对话。男孩儿说,我想要一个可以爱的而不是整天要追赶的人。女孩回应,我确实有时候觉得自己比别人都好都聪明。没想到男孩憋了一会,转身过来附和道,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希望可以直接快进到成名的那一天。
不知道自打什么时候开始,各种功成名就的故事就开始漫天纷飞。现在的世界比起以前单一阶级制度的旧社会,真不好说是更好还是更坏。“美国情人”自己就在影片结尾即将逃离纽约的时候说,真希望我们都生活在封建时代,那时候人们的地位是不会变的。穷就一辈子穷,贵就一辈子贵,大家相安无事,好自为之。而现在,因为存在不止一条成功的路径,且有诸多草根一族的成名范例,我们虽不至于整天妄想一夜成名,却也都渐渐迷失在一条条看似可以通到罗马的独木桥上,战战兢兢,不知所措。
身份焦虑对我们最大的异化来自于这个吊诡的情形:拥有身份的人都显得这是自己生来应得的,并且很难会突然失去,从而自己让自己的身份牢不可破。没有身份的人一方面看在眼里,却又无法停止相信努力就可以达到。最后有两种结果,真的得到了理想身份的人会不敢相信(比如赢了一座奥斯卡);最终依旧没有得到的人则可能会逃避、遁世或者失去对生活的热情。这种异化甚至已经蔓延到了青少年群体。《美国情人》里,女孩儿和男孩儿都是大一的新学生,被一个小小的文学社团所拒绝都能生发出如此多的波浪,足可见其威力所在。
然而这部电影的核心却终究还是“美国情人”自己。“美国情人”作为一位已经30好几,看起来有个性、聪明且时髦的都市女性,却实际上“一事无成”。她好像拥有源源不断的创意,说话果断、显得很有思想,在别人面前虽没有故意好为人师,却总有一种经历满满、自信洒脱的形象。如此这般,涉世未深的女孩儿对“美国情人”生发崇拜是自然而然。但后来,女孩儿和美国情人的相处过程,就变成了消解这种某种程度上“虚假”身份的过程:她实际上没多少钱、情感生活一团糟、关键时刻嘴巴也会变笨、餐馆半天也开不起来。不过,相比片中其他明显的“拥有身份却不拥有生活”的角色,“美国情人”是特殊的。她好像拥有身份,也拥有生活(只是缺钱)。不过影片最后,她仍然还是吐露了自己的心声——我对一切事物都有热情,但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在这个世界生存。
好在我们对生活还有热情,否则我都不知道我们该怎么活下去。生活的艰难在于它并不是一道习题,一道死的习题,有着相对的正确答案。生活更像是电脑病毒,高级的那种,会随着你的反馈而变化。当你刚觉得你可能走上正轨的时候,它突然就祭出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分身,让你措手不及。恐怖的是,你分明还是能感到这分身就是你原来面对的那个生活,只是你忽略了这一面而已。渐渐地,我们就会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从而加重了焦虑。
片尾并没有给出特别明确的答案——如果这还是真实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答案。无常是对人生最好的解释。女孩儿放弃了好不容易得来的社团资格,选择打算自立门户。这究竟是特立独行,还是走向毁灭,我们无从知晓。“美国情人”准备逃离纽约,去LA试探机会。临走之前,两人见面,女孩挽留,说起码一起过个感恩节。然后旁白再次响起女孩儿笔下“美国情人”系列短篇小说的最终章:
“她让有钱的胖女人不那么胖了,让有钱的笨孩子不那么笨了,让有钱的挫男不那么挫了。但她其实特别想变成那些人,又胖又笨又挫又有钱。不过她确实比那些人都好多了,她是篝火,他们只是火柴。她是世界上最后的牛仔,整个人充满了浪漫和失败。”
也许女孩儿的确是火柴,而“美国情人”注定要是篝火。但并非谁就一定比谁好。人都不是圣贤,而人生又远比我们想象的艰难。各自的眼泪,别人未必懂。但我们能懂的,就是各自真的都有各自的眼泪。
3 ) 成长的烦恼
记得电影里有一句台词,大意是有时候坐着车驰骋在路上,希望这是一段不会停止的旅程。
可是每段旅程,终究是会有着属于它的终点。到了终点之后呢?只会是下一段旅程的起点。
我向来是厌烦道别的,因为我知道,道别不会有什么卵用,只是让自己的情绪随意发泄罢了。而情绪的失控是我最不愿接触到的,我不愿做情绪的奴隶。
还记得高三那年毕业,我选择默默消失在同学彼此的寒暄与拥抱之中。从此未参加过高中班级聚会,了解到同学的近况,也只是通过挂着的QQ而已。从中我了解到,他们有人恋爱,有人失恋,有人考研,有人工作,而最近也有人即将步入婚姻······我不想参与别人的人生,我只想做个旁观者,看着这一切就好。
一年半之前的大学毕业,也是如此。考研的失利,让我选择了妥协,调剂到了原本的学校。一同考研的朋友,大都去工作了。还记得他们酩酊大醉,痛哭流涕之时,我独自默默一人在收拾行李,寄存在学弟宿舍。有时候不是冷漠,只是清楚自己,需要保持理性。人生注定是孤独的,没有谁能够陪你走到最后,包括父母在内。我害怕感情,更害怕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我有着太多的担忧,太多的不如意,太多的烦恼。我觉得没人会喜欢听,也没人会喜欢这样一个抱怨的人。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的事,何苦麻烦别人。
成长是什么呢?你会遇到一些人,一段时间之后,你会离开他们,后来你又会再遇到新的人。相遇,离别,本是最正常不过的。放空自己,遵循自己内心去做吧。也许不够完美,但是,那也很美啊!
4 ) 只缘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影片非常流畅紧凑有张力,前面的剪辑像纪录片,姐妹俩在纽约最具特色的场合中穿梭,从白天到黑夜 再从黑夜到白天;后面的场景又像舞台剧,定格在一栋别墅里,性格鲜明的特定人物说着大段对白。
没有跌宕的剧情,但是居然能让我这个 几乎没有磨砺与磕绊 就和北京衔接与融入的 曾经的外地人,回想起到北京读大学时的一幕幕,电影发人深思的功力可见一斑。
那时的懵懂与憧憬 小心翼翼与豪气冲天。。。那些复杂的冲突的心态转变。
就像初到北京眼里只有十一的天安门、秋天的香山、周末的动物园批发市场。。。一样;
也像几年后朋友小聚的三里屯、招待外地朋友的后海、时不时装文艺的798。。。一样;
又像而今只剩下导航系统里的环路与拥堵、大众点评里的开开关关的餐厅、雾霾与APEC蓝、小假期想早一步出城而去的郊区度假村。。。一样。
一切,在彼时彼刻都是要做的理所应当;一切,到后来的后来,都变成不假思索的习以为常。
多少年轻人的十年抛在了如纽约如北京的大都市,又有多少人如特蕾西的留下、布鲁克的离开。。。
其实还有很多感受想写下来,偏偏,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Ps:有人说影片结尾处太潦草,我是觉得似乎还有更多的故事要讲,而且,最后几句旁白,我宣~
“胖人永远都胖,富二代一直是富人,永远都会是这样。她非常希望,能够到另一边,成为又胖又有钱的人,大部分她能够做到,不过她不知道的是,她永远也无法得到这样的酒店,那些人跟她没有可比性。就像是篝火,她是最后的牛仔,面对浪漫和失败,时代在变化,牛仔已无处可去。让更少的人感觉到希望所在,这是孤独的行当”﹣﹣这一段充分表达了布鲁克般的直率 绝对 理想化,和特蕾西般的理智 审慎 与年龄不相符的洞察。
5 ) 收起你的傲慢,让生活给你上一课
【是美国情人,还是美国女主人?】
「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在你开车旅行时,永远都到达不了目的地,也希望永远不结束?」
你一定有过这样的时候,「二十来岁,无所事事,以为自己是个作家。」你读很多书,看很多电影,经常去看演出。你尝试搞点大麻,跟异性勾搭,凡是跟离经叛道搭边的事,你都想试一试。你暗搓搓地准备写第一个短篇小说。
就好像电影里的翠西,十九岁,只身一人远赴纽约市区上大学,参加各种文学课程,被身边的同学孤立,好在结识一位志同道合的哥大男同学,互相交换作品的同时,也交换了些许暧昧的眼神。你们都向往进入莫比乌斯文学社,又都被拒绝了,好在你可以搭着他的车出去兜风。是的,你们很般配。但好景不长,他很快有了女友,不是你。
他嫉妒你的才华,不敢高攀。一定是这样。
于是你难受了,谈不上伤心欲绝,但青春期的眼泪总是太廉价。你得找个地方排遣情绪,不想独自垂泪。于是你想起了她:布鲁克,一个已经三十岁、未曾谋面的女人。她即将成为你的姐姐,因为你妈妈要跟她爸爸结婚。于是你拨她的电话,没人接。她很快回过来了:「知道纽约时报广场在哪儿吗?」布鲁克的声音听起来多么快活。
这又是一部有关纽约、有关女生情感的电影,让人无法不想起导演诺亚·鲍姆巴赫跟格蕾塔·葛韦格合作的上部作品《弗兰西斯·哈》。该片带着明显的新浪潮印迹,在全世界范围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并荣膺当年《电影手册》十佳(鲍姆巴赫第一次的上榜)。凭借格蕾塔对年轻人生活状态的精准把握和鲍姆巴赫对纽约的深厚了解,加上二人合作亲密无间撰写的剧本,这组电影情侣档正成为近几年纽约电影界的宠儿。
他们的贡献难分轩轾。在相遇之前,鲍姆巴赫曾经凭《鱿鱼和鲸》声震奥斯卡,在洛杉矶拍过一些独立电影,小有名气;格蕾塔出演了大量的低成本独立电影,是美国独立电影运动「呢喃核」的女神。他们合作的第一部电影叫《格林伯格》,鲍姆巴赫的老朋友本·斯蒂勒主演一位神经兮兮的中年危机单身汉,格蕾塔饰演女配角家庭教师。《格林伯格》算不上一部成功的作品,和格林伯格的人生一样。之后,鲍姆巴赫跟他的好莱坞女演员妻子(《八恶人》女主角)离婚,搬家回到他的出生地纽约,跟格蕾塔组成了情侣兼合作拍档。
两个人的年龄相差十多岁,产生的化学反应非常惊人。《弗兰西斯·哈》跟鲍姆巴赫之前的作品迥然不同。这是他第一次用黑白片拍摄纽约,第一次用女性作为电影主角,也是05年搬去西海岸后第一次重回纽约拍电影。
诺亚·鲍姆巴赫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编剧。他是韦斯·安德森的好友,两人合作编剧过多部作品,互相当制片人。他也编剧过多部商业作品,譬如动画片《马达加斯加》。他长于各式编剧和导演的技巧,而格蕾塔擅长从生活中捕捉巧妙的细节,二人合力,贡献出一部接一部绝佳的作品。
与《弗兰西斯·哈》描绘的闺蜜情不同,本片叙述的是三十岁的布鲁克和十九岁的崔西之间的小故事。这种讲述不同代际人之间交流的故事,更容易让人想起鲍姆巴赫的上部电影《年轻时候》——年届不惑的导演如何应对事业不利和咄咄逼人的青年导演的威胁?《年轻时候》依然由老朋友本·斯蒂勒主演,是一部彻彻底底的「鲍姆巴赫」作品。经过数年沉淀,它比《格林伯格》少了几分癫狂,多了一点面对失败的从容和坦然。看清楚没有?凡是男性的、少年成长的、中年危机的都是源于鲍姆巴赫的洞察,而那些女性的、新生代的、大大咧咧的则是葛韦格的创意。一个是人到中年的男知识分子,充满了焦虑和使命感,另一个是年少成名的女青年新锐,满腹才华挥洒起来毫无顾忌。这就是鲍姆巴赫-葛韦格组成的最佳拍档。
回到电影。翠西和布鲁克这一对因父母要合组家庭而新结识的姐妹,见面后竟然毫无意外地合拍。布鲁克身上洋溢着大姐大的风范,喜欢有一位小跟班身边听她侃大山陪她逛酒局,翠西一边饶有兴致地走进布鲁克的世界,一边又暗暗观察她的一言一行准备写作新的短篇小说。名字取好了,就叫《美国女主人》,因为布鲁克想开一家开放式的餐馆,类似沙龙的性质,而她就是沙龙的女主人。
「餐馆注定开不成……布鲁克身上有腐尸的气味。」跟世界上其他早慧少女一样,翠西兼具了毒辣的眼光和有样学样的毒舌笔法。她明知道布鲁克的餐馆注定会失败,但她还在一旁怂恿布鲁克坚持下去,甚至拉上那位跟她暧昧的哥伦比亚大学男生以及男生的醋缸子女朋友。为了短篇小说的新情节,她必须推着布鲁克迎难而上去寻找前男友的赞助,直到走向一败涂地。
写小说的人都拥有一种上帝般的傲慢,因为他们对笔下的物角色生杀予夺、全权在握。初学者的写作从生活取材,往往混淆小说作者和生活的角色,忘记了自己是从生活取材而不能为了小说去插手小说原型的命运。翠西开始去影响布鲁克的生活,以满足她的小说预期。同样的傲慢还体现在她对待哥大男生的态度上。明明她对他只是有好感,却有意勾引他,因为她在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另一个小说中的主角。做这些事时,仿佛可以看到翠西的小说家人格在得意地哈哈大笑。
翠西幼稚的把戏很快被戳穿了。她把布鲁克当作女主角写进小说的事,以及小说里那些破碎、刻薄、不成熟的词语被当众朗诵出来。她仿佛被扒光衣服当众吊打。房间里所有人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她的尊严遭到彻底的羞辱,布鲁克当场宣布和她绝交。
她们的父母做出了不结婚的决定,所以她们也不必再是姐妹。
不经历几场狗血绝交,不能痛痛快快的成长。翠西,不到二十岁,立志成为一名作家,本以为能玩弄生活,反而被生活狠狠上了一课。在现实中,故事进行到这里基本结束,别去幻想光亮的结局。你的小说还是被退稿,你的小说原型就此和你分道扬镳。收起你上帝般的傲慢,不要妄图强暴生活,生活从不会给你一个温情脉脉的回身拥抱。
6 ) 《美国女主人》:新纽约人的都市梦想
诺亚鲍姆巴赫的影片总是有着充满智慧又异常亲切的幽默,他所塑造的角色往往都是在随性地聊天,他会用最自然的笔触去刻画来自于不同地方的新纽约人漂泊在异乡的幸福和惆怅。他们或许像弗兰西哈一样年轻充满活力,又傻得天真缺乏历练。又或许像年轻时候本斯蒂勒夫妇严肃缺乏个性又觊觎成功。这次的角色布鲁克也是这样一个追梦者,她是一位室内设计师,却又身兼多职,全为了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开一家小餐厅,突然有一天,一个女大学生闯入了她的生活。
格蕾塔葛韦格是鲍姆巴赫的缪斯,她联合编剧的剧本总是具有自传体的成分。惆怅的弗兰西斯哈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萨克拉门托寻求避风港,这可能来自萨克拉门托人格蕾塔自己初到纽约的生活阅历。所以在这些格蕾塔参与编剧的剧本中,一切非常接近真实,每个人都有骨感的野心和追求。这次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叫崔西的女大学生,她是伯纳德学院的大一新生,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的陪伴,也不喜欢学习。后来终于有个哥伦比亚的男生陪她聊天,推荐他给文学社团写东西,不幸的是,她最后发现这哥们有个女朋友,还是个吃醋的女朋友,气得崔西把手机屏幕都给摔坏了。格蕾塔正是毕业于伯纳德学院,她在大学期间的所见所闻成为了角色性格描写的有力元素。孤独青春期少女急需知己,在这自然而然的动机之下,格蕾塔饰演的布鲁克出现了,她从时代广场红色的阶梯下以一种明星亮相的方式走了下来,她性格直爽,敢骂敢恨,就像标题美国女主人一样,以一种大姐大的身份呵护着崔西,成为崔西的靠山,甚至偶像。这种故事的动机在传统的描述青春期少女的电影中还是比较常见的。
然而就布鲁克的性格,《纽约时报》的影评人史蒂芬霍尔顿指出,让布鲁克在纽约大众中与众不同的是她这种任性和天真。她说话就如滔滔黄河水一分钟能灌出好几百个单词。在酒吧碰见老情敌时,直接上法克碧池等高端词汇,这种直率十分有趣,观众们时时刻刻都被格蕾塔葛韦格巨大的气场所吸引。同时,布鲁克带着崔西游走纽约的大街小巷,这可能也是该影片最具有纽约情怀的地方。
之后,布鲁克想开一家餐厅,她召集一匹人,包括崔西,那个哥大的男生,男生吃醋的女友,去找自己富有的男朋友。之后整个故事的戏剧冲突完全局限于一个封闭的房屋内。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电影后半段的风格犹如波兰斯基的《杀戮》。AVClub的影评人AADowd在论述这部分的时候,认为“该片不仅深扎入20岁90后这批年轻人的内心挣扎,也同样显露了纽约客存在的一种自恋主义特征。在诺亚鲍姆巴赫其他的影片,这样的自恋也是常见的,尤其是那对《年轻时候》中不按纪录片原则做事,随意演绎篡改真实的纪录片导演,在本斯蒂勒与其的争论中却反尔笑其愚蠢。可见这名46岁的诞生于布鲁克林的导演早已洞悉纽约这座城市的个性和缺陷,这也是他电影中的一贯主题。
不得不说,这种电影就观赏性来说是精彩的,耐人寻味的。角色之间的争吵也是相当火爆。虽然与神作《弗兰西斯哈》还有一定差距。不过他的电影就像纽约这座城市,文化思想的大熔炉,以及掩盖不住的最单纯的梦想。
感谢观看,本文写自纽约。
这故事太好玩了,连抓马都那么可爱, 感觉像拍“哈哈哈”没用完的灵感。女孩与女孩的微妙友谊,带着点恋人未满的气息,臭男人们估计永远不会懂~~~ (╰_╯)#
喜欢!永远做一个浪漫主义的失败者也挺棒的。Be kind,and fearless.
剧情太烂了。完全无法get到导演想和编剧想表达什么意思。
内核已经有点伍迪·艾伦剥开一切不留情面的样子了,可惜结局灌了一大口鸡汤;别墅的一长段拍的特别Screwball,神经兮兮的好喜欢。
想要加入的校园文学社,当派扣在脸上的时刻就丧失了兴趣。想要住的曼哈顿公寓,当从消防梯爬进去时就掐断了念想。想要成为的美国女主人,当因缺钱面临崩溃时便散发了腐臭。我认为自己是美女,你觉得自己是天才,她相信自己有商业潜能,我们都相信自己是篝火,别人是火柴,像最后的牛仔,孤独而不自知。
“有时候我的确感觉自己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好更聪明,倒不包括:科学和数学,或者东南西北。但其他事情基本都是这样,如果我能想通相貌方面的问题,我还同时会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诺亚·鲍姆巴赫的又一部话唠青春片,和[弗兰西丝·哈]一样聚焦来到纽约追梦的文艺女青年,这回喜剧色彩更浓,后半程的室内撕逼好戏精彩有趣。格蕾塔·葛韦格的表演引人入胜,剧本写得也足够真挚迷人。不过影片缺乏像[弗朗西斯·哈]中街头狂奔与派对自白这样直击心底的动人时刻。(8.0/10)
两星半。在18岁的眼里,30岁就已经腐败,变得丑陋。尽管他们再努力的愤世嫉俗,浪漫的活在失败里,依旧是不堪重负,让命运随波逐流。这算是鲍姆巴赫写给格蕾塔的情书,让她大放异彩,却偏离主题。
非常喜欢前半段,后半段有点玩脱了。格雷塔棒呆了。
do something depressing, but young.新生代纽约客,中产文青,孤独又充满生命力,孤绝寄情于异乡大都市的浪漫与心酸。
3.5,再次確認Greta Gerwig才是鮑姆巴赫電影能好看的原因。她演繹角色時帶爛漫喜感的神采,還有這次故事感覺也多來自她的觀察。就像迷戀她的準繼妹感受一樣。她豐富奪目,會做著不現實但迷人的事情。如同其對紐約的期盼。前後有割裂,別墅亂鬥雖然好笑,但那明顯變成了舞台劇吧
多血质与抑郁质性格的碰撞,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互补、冲突很微妙。别墅那场戏处理得像戏剧。[B-]
Greta Gerwig自编自演这种年轻扭腰客的故事已经到了信手拈来的境界惹
别墅那场戏反映了导演对空间构造和理解能力几乎为0。
再没有导演比Noah Baumbach更会拍loser的人生了。
I don't know how but I just get it, probably because I've pissed off people I respected but I wasn't adult enough to face it, unlike Tracy and Brooke. Plus I've always been trying to find people I can look up to. Did remind me of Woody Allen's Blue Jasmine for a bit.
好神经!找来一个那么像Greta的少女!看得我疑惑重重直到真正的Greta出场,才恍然原来Greta的眼神是如此闪闪发亮像做着任何成年人都不可能再有的梦一般根本不可能复制。电影像是弗兰西斯哈的注释:She was the last cowboy,all romance and failure。但她不需要!本身就在发光的人不需要高亮!
壕宅撕逼戏话剧感十足,几个快切镜头撕的很有气势,有那么几秒钟我觉得自己在看韦斯·安德森,简直要疯了。气质上是前作的延续,这部的舞台感更重,选择了美式脱线喜剧的形式,大量段子带着中产文青的感觉,最招人喜欢的是这群纽约客,一群极为普通的都市年轻人被刻画的既鲜活又好笑。★★★
她让有钱的胖女人不那么胖了,让有钱的笨孩子不那么笨了,让有钱的挫男不那么挫了。但她其实特别想变成那些人,又胖又笨又挫又有钱。不过她确实比那些人都好多了,她是篝火,他们只是火柴。她是世界上最后的牛仔,整个人充满了浪漫和失败。
Do you know any people who behave this way? Do you?